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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24年(1935年)中央造币厂铸样币。此币铸造的当年,正值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简称法币),白银收归国有并限期以法币收兑。从此,银元不再成为合法流通货币,故此币 (本文共 204 字 , 1 张图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