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明朝政府对农田水利相当重视。朱元璋即位之初,就下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即陈奏。”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又命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涝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派官员分赴各地“督修水利”。至洪武二十八年 (本文共 3620 字 , 7 张图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