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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8年军衔条例,新的军衔制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将官: 一级上将(1994年5月修订军衔条例时取消)、 上将、 中将、 少将; 校官: 大校、上校、 中校、少校; 尉官: 上尉、 中尉、少尉。士兵军衔设3等7级,即士官: 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 上士、 中士、下士;兵: 上等兵、 列兵。 图为陆海空军军官和士兵肩章。
军事史

根据1988年军衔条例,新的军衔制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将官: 一级上将(1994年5月修订军衔条例时取消)、 上将、 中将、 少将; 校官: 大校、上校、 中校、少校; 尉官: 上尉、 中尉、少尉。士兵军衔设3等7级,即士官: 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 上士、 中士、下士;兵: 上等兵、 列兵。 图为陆海空军军官和士兵肩章。图片(共1张) :
根据1988年军衔条例,新的军衔制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将官: 一级上将(1994年5月修订军衔条例时取消)、 上将、 中将、 少将; 校官: 大校、上校、 中校、少校; 尉官: 上尉、 中尉、少尉。士兵军衔设3等7级,即士官: 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 上士、 中士、下士;兵: 上等兵、 列兵。 图为陆海空军军官和士兵肩章。

        1988年10月1日,人民解放军新的军衔正式实施,共授予将官军衔1452人,校官军衔18万人,尉官军衔40.5万人。    (本文共 58 字 , 1 张图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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