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3《亡妻王氏墓志铭》(宋·苏轼)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 西。其明年六月壬,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 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 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 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 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 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复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 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 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 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 侧。”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 为妇何伤乎? 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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