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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山西省谘议局编。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清政府决定在中央设立资政院,九月命各省筹设谘议局。三十四年八月,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定预备立宪期限为九年。筹备宪政之第二年,即宣统元年(1909),山西省谘议局遵照筹备宪 (共 238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