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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行使民主权利
紫阳县志

        1950年3月,召开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乡人民代表会议,为人民真正行使民主权利的标志。各级政府领导人由人民选举产生。这种制度到1954年第一次民主普选后逐步实行。妇女的政治地位迅速提高,在第一次乡人民代表普选中,妇女代    (共 129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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