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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卯之四
民国鹤庆县志

        商税银五十一两二钱 (据《府志》,今无此课),按牲畜税银三十一两八钱 (据 《州志》),按光绪间续通志稿载,实征牲畜税银五十六两二钱八分八厘,遇闰加银一两九钱八分六厘 (核与上《州志》 所载银额异,当系其后续加)。人民国,每月    (共 492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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