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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屠首
出土先秦法律史料

        甲骨刻辞中有几条言“屠首”,当亦为砍头之刑。“首”即头。“屠”字从“余”从“止”,王襄释为徐,谓“古与通。”1于省吾释为“途”,谓“其用法有二,一为道途之途……一作动词用,意为屠戮、伐灭,应读为屠。”2杨升    (共 549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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