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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以前县公安局设有预审科,负责逮捕人犯,深挖余罪。1984~1993年,共逮捕人犯232人,深挖余罪10起,向检察院移送起诉164案204人。从1997年开始,对刑侦大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撤销预审科,合并于刑侦大队,实行侦审合一,承担全县重特 (共 14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