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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商事审判
彭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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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商事审判

        1984年,县人民法院开始受理离婚、损害赔偿、债务纠纷、财产纠纷等民事案件。至1993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76件,审结1769件,结案率91.%。其中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债务三类案件1687 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96%。1994~2003年受理民商事案    (共 836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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