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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单位:溧阳市档案馆内容及评价: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溧阳县正堂曹给沈瑞柏核发《清丈执业印单》,共计38张。这些印单上清晰地标注了重新清丈审核各户田地产的原因,标明了清丈审核后每块田地的编号、业户姓名、四至、土名 (共 728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