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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沫若先生曾于1937年说过:“存世契文,实一代法书,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殷契萃编·序》)充分肯定了甲骨文存在着书法艺术性,殷商时代的契刻者就是已知最早的书法家。他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进一步阐发 (本文共 3503 字 , 3 张图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