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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生历事
中国教育

        明洪武五年(1372年)创立监生历事制度。规定国子监生学习到一定年限,由国子监分派监生至吏部、户部、礼部、大理寺、通政司等部门学习政法,历练事务。国子监生“昼则趋事于各司,夕则归宿于斋舍”,“廪食学校,则俾其习经史。历    (共 361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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