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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盐池县检察志

        1月,盐池县检察处改称盐池县人民检察署,为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受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县人民检察院初建时,主要职能是配合公安局、法院调查搜集镇反、土改等运动中反革命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的材料,有重点地进行检举公诉。依法    (共 154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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