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西征红军解放盐池县,成立中共盐池县委、县苏维埃政府。同时,设立军事部、粮食部、保卫科、工农检察部、贫农部、总工会等工作机构。...[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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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主席团在陕北专门讨论司法工作,决定全面恢复中央苏区检察制度,制发国家检察员指挥证。8月,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废除一切束缚人民爱国运动的旧法令,颁布革命的新法令”,开始抗...[继续阅读]
1月,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在未设立地方法院之县设立司法处,受理各项民刑案件,兼行法律检察业务。2月,盐池县人民政府下设司法处,兼行审判、检察业务。...[继续阅读]
5月,盐池县人民政府在财神庙召开公审大会,县长孙璞代表公诉机关公诉了土匪马明岐犯罪事实,并宣读了“边区高等法院判处土匪犯马明岐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