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1983年9月,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建村经济合作社,设会计1人,出纳1人,村财务由村负责人主管,一支笔审批。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承包合作制定、管理,承包款上交,村级公共财产出租、拍卖均由村经济合作社实施。全村收 (共 4254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