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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册(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年)
北庭史料

        163 臣和等谨奏为遵旨议奏事。据乌鲁木齐都统海禄奏酌筹安设车辆节省运脚一折,奉朱批: 军机大臣议奏。钦此。据称,查勘南北两路形势,自哈密至精河,所有运送物件,与其由南路戈壁行走,莫如由哈密至精河安设台车挽运北路各处饷    (共 16470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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