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论存在主义伦理学的代表G.马塞尔认为,伦理学的真正研究对象是我与他人的关系,其目的在于建立起我与他人真正的交流。但这种我与他人的交流只能在我与神的交流中最后得到真正实现。他指出,我与他人的关系是主体与主体的...[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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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论存在主义伦理学的代表G.马塞尔认为,伦理学的真正研究对象是我与他人的关系,其目的在于建立起我与他人真正的交流。但这种我与他人的交流只能在我与神的交流中最后得到真正实现。他指出,我与他人的关系是主体与主体的...[继续阅读]
理象学伦理学经常以“他人伦理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现象学伦理学的出发点是要摆脱传统伦理学的空洞抽象,从而使道德回到人类真实的具体中来。强调伦理学的着眼点应该是被具体地生活着的人类存在,现象学伦理学往往与存在主...[继续阅读]
以J.马里旦为代表的新托马斯主义伦理学,把复兴圣.托马斯的道德哲学作为其宗旨。马里旦认为,圣.托马斯的道德哲学对其所处的时代则是过分伟大了,他正好是为我们今天的人准备的先知先觉的圣人,迎接圣人的智慧的到来是我们的使...[继续阅读]
E.穆尼埃的人格主义伦理学试图实现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的结合,以达到他的道德理想—基督教现实主义。他认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犯有一个共同的错误:武断地将“肉体”与“灵魂”、思想与行动分割开来。而对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的...[继续阅读]
E.阿兰的伦理学通常被法国哲学界称为“判断伦理学”,主要是因为“判断”在他的伦理学中占居核心地位。阿兰从来不认为伦理学是哲学的特殊组成部分,而认为整个哲学首先是建立在判断基础上的伦理学。正是从这种意义上,阿兰经...[继续阅读]
J.纳伯特把对“恶”(lemal)之反思作为其伦理学的出发点,从而把道德生活看成是一种人们通过对恶的反思而获得自我意识的永恒努力。他既反对苏格拉底的道德乐观主义(即“根本不存在自觉的恶”),他反对康德对“善良意志”的幻想...[继续阅读]
勒·赛纳称他自己的伦理学为“展望伦理学”(Ethiqueproversive)。他的伦理学实际上是一种关于德性的原伦理学(meta-morale)。他认为,德性不是一种纯粹的物,而是作为有限存在的人不断超越自我、超越矛盾,追求作为无限存在的绝对价值的...[继续阅读]
加拿大伦理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步得到发展。由于美加两国的人才流动和学术交流频繁,加拿大的主要伦理学理论流派及其理论方向基本上和美国的伦理学界的情况相似,所讨论的问题也基本相同,因此加拿大伦理学家们通常...[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