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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民政厅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5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20名 (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人员 (司机、通讯员、打字员)事业编制8名。 (共 114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