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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史载汉郪县轶事
梓州史考

        《史记·平准书第八》原文“是时山东被河灾,又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 江南火耕水耨,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遣使,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之。”《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    (共 2958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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