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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贪为宝
典故

        [出处]《左传·襄公十五年》。[释义]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宝的人说:“我把它拿给玉匠看过,玉匠认为这是块宝物,所以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以不贪婪为宝物,你以美玉为宝物,如果我接受了你的玉......     (本文共 25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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