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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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继续阅读]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晚婚,指男女按法定婚龄推迟3岁以上结婚,且双方均为初婚。晚育,指女子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继续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图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己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三代以...[继续阅读]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继续阅读]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