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知识 > 儿科诊疗 > 正文

第三节 极低出生体重儿的护理
儿科学

        出生体重在1500g以下的婴儿称为极低出生体重儿,胎龄在34周以下,若胎龄在34周以上,则此极低出生体重儿为小于胎龄儿。一、出生后即刻的处理(1)极低出生体重儿尤其体重小于1250g的小婴儿生活能力弱,适应外界能力差,并发症多,出生后    (共 1967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立即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