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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政策法规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及药名等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3.对新    (共 1076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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