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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症医学科交接班制度
政策法规

        1.实行每月1次集体早交接班(每月10日左右),由值班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召集全病室医护人员参加,由夜班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医师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交接    (共 531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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