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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的应用原则(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临床医学

        妇女妊娠期原则上应禁止使用放射性药物,对于育龄妇女在进行放射性检查或治疗前应先确定其没有怀孕。未妊娠的育龄妇女在需要进行放射性检查时,应将检查时间安排在妊娠可能性不大的月经开始后的10天内进行,即世界卫生组织提    (共 348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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