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知识 > 中医医政史略 > 正文

二、唐代医药机构的设立
政策法规

        唐代多承隋制,“随时署置,多从省便”①,医药机构隶属、从事医药的官员职位仅有小的变动。唐代太医署沿袭隋制,但在人员配备上,更加突出了对医政的管理及医学教育的职责。医学方面,在太医署下明确设立医、针、按摩、咒禁四    (共 749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立即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