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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医院感染病例的报告要求
政策法规

        (1)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出现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应立即报告院感科。(2)证实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后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领导,医院按规定12小时内报告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并逐级上    (共 360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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