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知识 > 中医药标准化基础知识与应用 > 正文

二、起草单位或起草人
中医学

        《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医药标准起草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领域和专业较高的学术地位及技术条件。2. 相关人员接受过标准化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3. 具有与标准起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成果。4. 具    (共 362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立即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