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医务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并发症,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梁某于2002年12月在丈夫石某陪同下到市中心医院待产,并于2003年1月经阴道分娩生下男婴石强。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难产。石强出生后即发现左上肢肌力差,左腕...[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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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医务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并发症,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梁某于2002年12月在丈夫石某陪同下到市中心医院待产,并于2003年1月经阴道分娩生下男婴石强。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难产。石强出生后即发现左上肢肌力差,左腕...[继续阅读]
(一)风险预见和告知为保障患者充分了解医疗活动所含风险的权利,《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该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继续阅读]
《侵权责任法》第60条第二款规定“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第一款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继续阅读]
【案情介绍】在紧急情况下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患者死亡的,医院应否承担责任?2010年2月22日,80岁高龄的李奶奶突患脑出血被送进了市中心医院。医院经过诊断,认定李奶奶患有脑出血,并伴有脑部血液肿块的症状,情况十分危急。...[继续阅读]
(一)加强对紧急救助范畴的确定和内部认定程序。在临床上,紧急情况通常表现为急性外伤、脑挫伤、意识消失、大出血、心绞痛、急性严重中毒、呼吸困难、休克等。医院要对这些紧急救助情况进行明确,并形成内部认定程序,这是启...[继续阅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继续阅读]
【案情介绍】劣质心脏起搏器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早年,王大爷患有心肌梗死,差点要了王大爷的命。随着年龄的增长,王大爷的心脏功能逐渐衰退,心脏的输血功能也大不如从前。直到2012年2月的一天,王大爷突然感觉到...[继续阅读]
(一)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管理,尤其要加强供应商产品质量的责任分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要加强对纠纷事件涉及相关药品、耗材、消毒药剂和血液等用品进行质量审核,形式方面主要是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合法,内容方面是产...[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