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债券的期限;有1~2年的短期债券,7~10年的中期债券,还有40年的超长期债券。比较短期的欧洲债券一般称为票据,虽然它在形式上同债券完全相同。...[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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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欧洲债券和发行其它债券不同,它不需要批准手续,也不受发行地国家的法律约束和金融当局的管理,不需要注册和说明,只是在发行时要声明,以后如果发生有关债券方面的纠纷应按哪国的法律仲裁。欧洲债券的发行者通常是政府机...[继续阅读]
欧洲债券的偿还方式:普通债券在期满时一次偿还,更多的是在期满前分阶段偿还。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常常保留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权利。但是,在全部提前偿还的情况下,通常要根据提前偿还时间的长短支付一定的贴水,这主要...[继续阅读]
欧洲债券的特点:①投资资金安全,收益率较高。因为欧洲债券以不记名形式发行,且可保存在投资者所在的国家以外,这样,可使投资者逃避国内所得税。欧洲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各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以及比较大的跨国公司。这些发...[继续阅读]
早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欧已产生了股份公司。据记载在16世纪初英国、荷兰等国就已出现了股票。如英国1581年成立的“土耳其公司”,1600年成立的“东印度贸易公司”和荷兰1602年组成的“东印度联合公司”,在当时就已采用公开招...[继续阅读]
股票的种类很多、分类方法亦有差异。目前各国现有的股票种类按不同内容大致可划分为以下种类:按股票持有者责权利的差异可分为普通股票和特殊股票两大类。普通股票是最重要、最常见、最标准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继续阅读]
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可以为发行者筹措资金,给它的持有者带来收益,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转让出售,也具有投资风险,因此股票具备有价证券“盈利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的共性,但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股票又有其特殊性...[继续阅读]
普通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基本股东。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他们享有法定的股东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其权利主要有:①经营参与权。普通股票的持有者享有出席股东会议权、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