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土地利用分类。本省的土地利用,以农业和林业用地为主。据统计,1985年农业用地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3.3%,林业用地占46.8%,牧业用地占8.1%,渔业用地占3.4%,其它用地占18.4%。在农业用地(包括旱田、水田、菜地和轮耕地等)中,旱田约占全 (本文共 757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