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曆 tài chū lì
注音 ㄊㄞˋ ㄔㄨ ㄌㄧˋ 拼音 tài chū lì
漢武帝太初元年由鄧平、落下閎等所制定的曆法。它是我國保存下來的第一部完整曆法。規定一回歸年有三百六十五又一千五百三十九分之三百八十五日,一朔望月有二十九又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因把一日分為八十一分。亦稱為「八十一分律」。
参见:太初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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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曆 tài chū lì
注音 ㄊㄞˋ ㄔㄨ ㄌㄧˋ 拼音 tài chū lì
漢武帝太初元年由鄧平、落下閎等所制定的曆法。它是我國保存下來的第一部完整曆法。規定一回歸年有三百六十五又一千五百三十九分之三百八十五日,一朔望月有二十九又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因把一日分為八十一分。亦稱為「八十一分律」。
参见:太初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