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tiáo mù
1. 规章、条约等的项目
2. 字典、词典中的一整条
详细解释
1. 按内容分的细目。
《汉书·刘向传》:“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晋书·傅玄传》:“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 隋 李德林 《霸朝集序》:“当时製述,条目甚多,今日收撰,略为五卷云尔。” 明 王鏊 《震泽长语·经传》:“至 程 、 朱 始别为纲领三、条目八,分传以释之。”
2. 指词典的词条。
罗竹风 《实践是检验辞书编纂工作的唯一标准》:“《辞海》体例规定,大条目不过四五百字,中条目三百字左右,小条目只有一二百字。”
3. 谓整理安排细节。
孙中山 《上李鸿章书》:“窃谓今日之急务,固无逾于此四大端,然而条目工夫,不能造次,举措施布,各有缓急。”
4. 法令、规章等的项目。亦指法令、规章。
《晋书·刑法志》:“抄《新律》诸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兆庶。” 宋 苏轼 《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今又行手实之法,虽其条目委曲不一,然大抵特告訐耳。” 宋 马永卿 《懒真子》卷一:“ 士廉 再拜曰:‘祭酒其使我以无事治 蜀 耶!’乃简条目,州遂大治。” 清 龚自珍 《京师悦生堂刻石》:“养之之法,古无专官,无条目。无专官,无条目,是费不出於公上也。”
近反义词
近义词 | 条件 条款 |
国语辞典
注音 ㄊㄧㄠˊ ㄇㄨˋ 拼音 tiáo mù相似詞: 1.條款、條件
1. 將法令、規章等,分條列舉的細目。
▶ 《晉書.卷三○.刑法志》:「抄新律諸死罪條目, 懸之亭傳,以示兆庶。」
2. 按內容分的細目。
▶ 《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劉交傳》:「著其占驗,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
参见: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