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秦桧(1090-1155) : 南宋投降派大臣。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后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宠信,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主张投降,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父子。主持订立“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放弃抗金斗争。为后人所唾骂。
国语辞典
注音 ㄑㄧㄣˊ ㄎㄨㄞˋ 拼音 qín kuài人名。(?~西元1155)字會之,宋江寧人。性陰險,晚年殘忍尤甚。高宗時為相,挾金人以自重,力持和議,阻止恢復,誣殺岳飛等,一時忠臣良將殆盡,和議乃成。卒諡忠獻,寧宗改諡繆醜。
参见:秦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