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华沙条约 huá shā tiáo yuē
简称“华约”。原名《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八国于1955年5月14日在华沙签订。有效期二十年,后一再延长。条约宣称缔约国将致力于“国际和平和安全”,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规定设立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和政治协商委员会等机构。同年6月4日条约生效时,*华沙条约组织正式成立。1991年7月条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