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 xīng ān
州、府名。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改金州置州,二十三年升直隶州。治今安康市。辖境相当今陕西石泉以东的汉江流域,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升为府,并置安康县为治所。1913年废。
旧省名。在中国东北部,辖今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呼伦贝尔盟。1945年设置。省会海拉尔市。1947年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县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湘桂铁路斜贯。县人民政府驻兴安镇。汉始安县地。唐置临源县,后改全义县。宋改兴安县。农、林产有稻、甘薯、花生、甘蔗及油桐、油茶、松、杉、竹、香菇、笋、白果。工业有化学、水泥、电子、电力、罐头等。有灵渠、严关、万里桥、四贤祠、乳洞岩、红军堂等名胜古迹。建有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
北魏文成帝年号(45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