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藻 lǐ hóng zǎo
清末直隶高阳(今属河北)人,字寄云,号兰孙。咸丰进士,授编修。曾督河南学政。1862年(同治元年)擢侍讲,后迁内阁学士。1865年12月授军机大臣。后历任礼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1872年任工部尚书。1876年(光绪二年)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以清流议政,名重京师。1880年策动清流派弹劾洋务派李鸿章,反对崇厚擅订中俄《里瓦几亚条约》。后历任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中法战争中主战,遭弹劾,调出军机处和总理衙门。中日甲午战争时,复任军机大臣,反对求和。次年8月为总理衙门大臣、礼部尚书。1896年为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