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 huò mǔ sī
霍姆斯(Homs)。叙利亚中西部城市,霍姆斯省首府。位于阿西河(‘si)畔。人口55.8万(1994年)。建于海拔540米高地上。历史古城。自1911年的黎波里—霍姆斯—阿勒颇铁路建成后迅速发展,是沿海到内陆的重要通道。从东北部凯拉库克(Karakk)和伊拉克的基尔库克到地中海岸的两条输油管经此。金银器、毛丝织品和针织品等手工艺品著名。有炼油、化肥、制糖、水泥等工业。农牧产品贸易甚盛。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1841—1935)。美国法官、法学家,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历任律师,《美国法学评论》编辑,哈佛大学法学教授,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首席法官。1902—1932年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首先将实用主义哲学应用于法学领域,提出关于法的概念的实用主义公式:法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认为法就是“对法院事实上将作什么的预测”,这一学说后被称为“法的预测说”,成为实用主义法学的一项基本原理。主要著作有《普通法》、《法律职业》、《法律论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