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shòu lǐ
1. 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2. 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详细解释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 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近反义词
反义词 | 驳回 |
国语辞典
注音 ㄕㄡˋ ㄌㄧˇ 拼音 shòu lǐ相反詞: 駁回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