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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鹤庆县志 共有 120 个词条内容

丘墓子之十一

    元本路总管祀乡贤名宦高惠直墓 在城西坪。北胜州判官赵护墓 在峰顶山阳。本府教授田节为撰墓志铭。天水郡赵氏讳护,乃鹤庆布燮赵连之孙,赵坚之二子也,以至正四年甲申生,气质纯厚,有倜傥之才。幼学书,始于有元至正二十八年夏...[继续阅读]

民国鹤庆县志

城池丑之一

    鹤庆之有城自宋段氏始。旧志云: 高惠直以其形如龟式,谓之龟城,然土而非砖,元末尽圮。明洪武十五年,于旧址列排栅。永乐元年,指挥李成甃以砖石,顾形式仍卑隘,仅容戎伍,又府治在城外,非制。嘉靖十九年,知府周集始拓地重筑砖城...[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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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丑之二

    县行政公署 旧系知府署,在南厢。明洪武十六年,土同知高仲改建旧城之南,岁久倾圮。正统八年,流官知府林遒节重建。宏治间,知府刘钰建正衙后楼三楹,名为安远楼。正德甲戌,知府孙伟复于治前建安丰楼,旋毁于兵火。九年,知府汪标...[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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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机关丑之三

    县议参事会 在县治前左,旧系经历司署。让朝乾隆三十五年,改为吏目署; 四十二年,吏目庄道明修。道光三年,吏目王锡重修。咸丰十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吏目殷宗孔重修建。民国元年,裁吏目,就设县议参事会。按: 其屋宇现为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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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机关丑之四

    劝学所 旧系教授署,在明伦堂右。乾隆三十五年,改为学正署。咸丰十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学正李重华同邑绅等重建。民国元年,裁学正,改为劝学所。教育会 旧系训导署,在崇圣祠左。咸丰十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训导王守...[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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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公所丑之五

    在县行政公署内,即旧崇资库。让朝咸丰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知州黄维中重建,领致富、预备两仓,均在治西南,今并废。...[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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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公所丑之六

    在云鹤楼右,即旧分司署,后改为文庙公所。咸丰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邑人公同重建,领外四区积谷仓。按: 县积谷系由田赋每岁附征,共制钱一千一百一十八串零五十文。自让朝光绪十六年起至二十四年止,共征合钱一万零六十二...[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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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递丑之七

    明洪武间,设在城、观音山两驿,驿各置丞。在城驿丞以郭生为之,观音山驿丞以田宗为之,俱世袭,分设驿站,以丞管驿事。其后,因地僻事简,裁革驿站,而以马分给驿丁,将在城驿站编为二十马头,每马人丁五十六丁,每丁岁征银二钱五分;...[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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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丑之八

    邮政局 系赁民房住,迁徙无定。让朝光绪三十年四月初,设代办处。民国二年十一月,改为三等局。三年十一月,又改为二等局,设局员一员、邮差一名。近年,北区逢密街、西区牛街均设有代办分所,南区金墩街则设有信柜。...[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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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局丑之九

    电报局 系民国二年设,现借住县行政署前议参会公所内。...[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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