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前,彭阳县人犯羁押于原固原县。1986年6月建成监所一处,占地面积8000余平方米,位于县城南门,开始羁押人犯。设有监区和办公区,其中监室8个,监区内安装电网和在押人员受虐报警设施,有管教室、值班室、巡视室、锅炉房和在...[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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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前,彭阳县人犯羁押于原固原县。1986年6月建成监所一处,占地面积8000余平方米,位于县城南门,开始羁押人犯。设有监区和办公区,其中监室8个,监区内安装电网和在押人员受虐报警设施,有管教室、值班室、巡视室、锅炉房和在...[继续阅读]
1999年组建法制科,负责刑事、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考评,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主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受局长委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代表县公安局出庭应诉;负责对会见律师的...[继续阅读]
2004年之前,只接通一部110报警电话。2005年,按照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和全区第十三次公安会议对110、119、122“三台合一”的要求,建立了集语音、数据、图像于一体,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多手段、全方位的现代化指挥系统网络体系,实...[继续阅读]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1998]80 号),主要管辖全县范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部分侵犯财产犯罪等78 种案件;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预防...[继续阅读]
1984年起,县公安局协助银行、邮电、供电、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安全保卫体系,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建有经济民警分队。林业部门设有森林派出所,配有森林警察。完全中学设治安室,配有专职保卫...[继续阅读]
彭阳县春夏气候干燥,粮场易发火灾,民间素来注重防火。农业合作化以后,粮食收归集体大场,粮场防火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社队都建有防火组织,严禁带火入场,场内禁止吸烟。1983年后,在公安局原消防科的督促协调下,各乡镇行政...[继续阅读]
1984年2月24日彭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检察长,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1985年7月,设立了经济检察科和控告申诉检察科。1986年1月,设立了法纪检察科。1991年7月,设立了民事行政检...[继续阅读]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落实,严格执法”的工作思路,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总体目标,建设检察队伍。落实“121”学习制度,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定了教育培训规划和岗...[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