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改革办案方式,掌握政策界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06、2007年连续两年被授予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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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改革办案方式,掌握政策界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06、2007年连续两年被授予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继续阅读]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继续阅读]
1984~2009年共移送起诉案件859 件1176人,提起公诉689 件936人,移送他院起诉42件59人,免诉109件169人。(表13.2.3)表13.2.3 1984~2009年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继续阅读]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继续阅读]
1998年以前,由于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尚未完全设立并开展工作,这一检察业务还不为社会公众所了解,因此未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98年受理民事申诉案件3件,立案审查1件,提请抗诉1件。1999年未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000年彭阳县人民检...[继续阅读]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负责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主要职责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阅读]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案释法,进行警示教育,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措施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利用举报、宣传进行职务犯罪预防。2001年9月23日召开了由行政执法机关、...[继续阅读]
控告申诉检察科主要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