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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帝国 共有 99 个词条内容

“恪遵成宪” 宣德“致治”

    与大智若愚的皇父明仁宗相比,明宣宗给人最大的印象是果敢、自信,又极度自负。朱瞻基的这般心理特征很大程度上是由他早年的特殊生活环境及其所受的教育影响而造成的。自来到这个世上起,朱瞻基就有着与他人不一般的天然优...[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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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考核 淘汰冗官

    其实大明官员冗滥与吏治腐败问题早在永(乐)—洪(熙)时期就已经十分严重。永乐十九年四月庚子日,北京新皇宫的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发生火灾,被“天谴”吓破了胆的永乐皇帝朱棣就号召臣下,广进谏言。四天后,翰林院侍读李时...[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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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科举 整顿学校 学生不好好学 宣德帝开了他们还要他们退赔

    明朝自洪武时期起就确立了以科举作为官僚输入的主要渠道。我们在《朱元璋卷》里已经说过:那时一个普通的读书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参加科举考试,即三次大考——乡试、会试和殿试。这三试中的乡试是必须要考过的,过了才会取得...[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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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荐举 渴求贤才

    从科举到学校教育,朱瞻基君臣对大明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与整治可谓花费了不少的心思与力气。与此同时,为了厘清吏治和致治天下,他们还对大明国家干部的第二大“入口”——荐举,也从严把关。荐举,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它比...[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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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吏员 严格治吏

    (本节中的“吏治”是狭义的吏治,不包括官治)治官固然很重要,但光治官还不行,俗称官吏,今人对此已经不加区分了,但古时候的官和吏却是有着很大的区别。所谓官即相当于现在人们所说的担任领导职位的官僚,而所谓吏是指衙门中担...[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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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恐怖主义监察,充分发挥专业监察功能

    明代自开国起就建立了都察院、六科和通政司三大彼此独立的中央监察系统和以按察司为主干的地方监察系统,由此构成了严密的监察网络。大明都察院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都察院的头目为“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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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 优化监察系统

    ○ 坚决铲除大贪官刘观 宣德朝官僚队伍大整顿开启刘观案所以被称为大案,倒不是因为它像洪武、永乐时期那样,牵牵一大批、杀杀一大堆,而是因为主犯刘观这人地位高,背景深,案件涉及面广,朱瞻基铲除他还动了一番脑筋。刘观...[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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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监察队伍,整顿官场风气——反贪污、反嫖娼宿妓、反“胡为”

    由于刘观等贪官污吏把持了大明监察系统好长一段时间,加上永乐时期起就已有十分严重的腐败之风蔓延,仁宣之初大明官场萎靡不振,为此,朱瞻基君臣采取了种种举措予以全面整顿:○ 严惩监察干部违法犯罪,重树大明政界正气刘观案...[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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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既充满弹性又富于理性特色的监察网络功能

    永乐时期大明监察队伍较杂,既有文官,也有胥吏,文化修养程度普遍不高,故而那时的监察很大程度上就是告讦。宣德初年大理寺卿虞谦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大明监察机构被异化了:“都察院,耳目纪纲之职,用以激浊扬清,雪理冤抑。今专俾...[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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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选守令 教养小民

    宣德皇帝甚至认为,在所有的重农固本和守成“致治”的“良方”中最为紧要的当为谨选守令,教养小民。他的这种治政思想可以说是完全继承了乃祖乃父的重民主义精神遗产,在相当程度上恪守了成宪。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总结元...[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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