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四年之前发行的仿古式、单汉字纪局式和一厘式顺治钱是明清两代铸币体系之间的过渡产物,每种形式都针对各个时期的不同需求。从顺治十四年起,清政府开始铸行重一钱四分的满文式重钱,之前发行的仿古式、单字纪局式、...[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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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四年之前发行的仿古式、单汉字纪局式和一厘式顺治钱是明清两代铸币体系之间的过渡产物,每种形式都针对各个时期的不同需求。从顺治十四年起,清政府开始铸行重一钱四分的满文式重钱,之前发行的仿古式、单字纪局式、...[继续阅读]
顺治四年,兵部右侍郎高斗光的奏本载:“有一镇之兵便有一镇之局,各就其所铸,以佐粮饷之不时”(164页),是这一时期铸币的真实写照。清军南下的战争主导了钱币的铸造,作为战时货币,一切货币政策的出台均以战争的需求为出发点。...[继续阅读]
这一时期,由于中央没有明确规定各钱局铸币必须铸背文纪局钱(采用纪局标识),铸币形制基本传承旧朝遗留的体例,所以种类较为混乱。如:宝泉局、宝源局、大同局、宣府局、太原局、临清局、密云局、延绥局(兼有左汉字)、陕西局、...[继续阅读]
由于清政权刚刚入主中原(顺治二年以前),明钱充斥于世,顺治钱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民需,所以清朝政府采取了贬值一半放任流通的办法,这里允许流通的仅为崇祯通宝钱。如《清史稿》载:顺治二年“定钱七枚准银一分,旧钱倍之”...[继续阅读]
“虽曰一代之通宝,实则生财之大道”(178页),追逐利润、支援战争是这一时期清政府鼓铸制钱的主要目的。制钱的价值体现于成本的高低,而铸钱的成本主要来自铜材,由于钱局大量使用旧朝库存铜材,如:“宝泉局用库贮铜铅铜器共3,...[继续阅读]
顺治七年之后全国敌对势力基本肃清,但由于钱法弊政爆发,加之铜源紧缺使得铸钱开始亏本。到了顺治八年十月,清政府决定停炉减卯:中央钱局留炉100座,其余各省留省府一局留炉50座,其余钱局停炉。钱局由顺治七年的19个,锐减到10个...[继续阅读]
这一时期,由于清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制钱的管理,不但法定钱重由顺治二年的一钱二分提高到顺治八年的一钱二分五厘,而且为了区分增重前后制钱,中央颁布了新式样钱。顺治八年之前铸造没有纪局标识的仿古式钱(纪值、光背类钱)和...[继续阅读]
上文提到由于政府一味地追逐铸钱利润,降低成本,从顺治三年起采取了以极低的价格限期三个月强制回收旧钱,过期作废的做法,使得百姓手中大量的旧钱还未来得及兑换输官就成为了“废钱”,被禁止行用。这时大量的“不法商人、市...[继续阅读]
为了应对钱价暴跌、制钱壅滞的问题,清政府从顺治八年四月开始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案,各级官员也提出了不少的应对措施,例如:1.颁布法律严厉打击掺和行使旧钱、伪钱与私铸行为。例如:顺治八年题准:“明季废钱,愿送部者...[继续阅读]
顺治八年到十年之间,随着弊政的爆发、铜材成本上涨、铸钱重量进一步提高,使得制钱的利润下滑。以陕西钱局为例,顺治四年二月,陕西巡抚雷兴题陕西鼓铸钱息事本载:“三年七月初一起至七年九月终止,共铸铜钱32,100,800文,值银45...[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