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彭信威先生在他的《中国货币史》中从宏观层面概括性地介绍了顺治五式制钱品种分类及铸造的时间及地域划分,准确地提出了顺治通宝仿古式钱与单字式钱为早期所铸,而一厘、满文、满汉文三式制钱为后期所铸的事实。不仅...[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1962年彭信威先生在他的《中国货币史》中从宏观层面概括性地介绍了顺治五式制钱品种分类及铸造的时间及地域划分,准确地提出了顺治通宝仿古式钱与单字式钱为早期所铸,而一厘、满文、满汉文三式制钱为后期所铸的事实。不仅...[继续阅读]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钱币界对顺治钱的研究基本停留在简单概括的阶段。近代钱币学大师丁福保先生在他的《历代古钱图说》一书中曾经刊载过部分顺治钱拓片,但由于当时人们尚未对顺治钱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历代古钱图说...[继续阅读]
明亡清兴,政权更迭,作为改朝换代的象征之一的货币铸造,是清政权实施统治的主要工具之一,同时也是新政权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明朝末年,政府横征暴敛,人民负担极重。明思宗崇祯元年开铸的“崇祯通宝”,因为明朝末期社会弊端...[继续阅读]
清朝刚刚建立,铸币基本沿用明制,但不同的是,中央集权管理方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是顺治时期钱法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首先,皇帝直接掌控全国货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部过程,实现权力高度集中。每个钱局年终题奏...[继续阅读]
在制度上为了加强对铸钱的管控,清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各省鼓铸钱本息奏销制度”,令各地总督、巡抚将各铸局设立多少炉座、鼓铸多少制钱、获得多少铸息,都要求按年按季造四柱清册报部,年终具题。“铸钱本息,自应按季报部……...[继续阅读]
在地方,各钱局当年的铸本来自于钱局上一年度的收入,钱局铸出的制钱交由本省布政使统一调拨(170页),布政司将铸币统一派发所辖各州府县用于搭放兵饷,俸禄,并施行独立核算,在派发的同时收取与制钱等值银两作为收入,如:顺治八年...[继续阅读]
制钱是一种特殊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具有价值和价格双重属性,同样受到商品的价值规律所制约。制钱的价值取决于铸造成本(例如钱重、铜铅材料比、工费等),是实值。而对于制钱的价格清政府政府采取官方定价(以银两标价)、强制推...[继续阅读]
明万历时期起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使银本位制度在中国正式确立,从此银两成为了货币流通的基本价值尺度,制钱价格以银两标示。明朝原有的货币体系是以银两与纸币为主,铜钱完全退居二线。由于明朝对纸币采取只发不收的...[继续阅读]
铸币的法定重量关系到用铜(及其他金属材料)的多少,是决定制钱实际价值和社会购买力的核心指标。清政府一方面总结明朝的教训,明文规定钱币的法定重量,并严格监督管理全国各钱局铸币的质量,力求最大限度地达到制钱重量的统...[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