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对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本法立法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本法立法的直接目的。二是保障公众健康。这是本法立法的根本任务,也是本法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推进生态文...[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本条是对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本法立法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本法立法的直接目的。二是保障公众健康。这是本法立法的根本任务,也是本法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推进生态文...[继续阅读]
★本条是对本法所称环境的定义。大气大气,又称大气圈,指包围地球的空气层总体。水水,指能参与全球水循环、在陆地上逐年可以得到恢复和更新的淡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洋海洋,指由海水水体溶解或者悬浮于其中的物质...[继续阅读]
★本条是关于本法空间效力的规定。本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行使国家主权的空间,既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领空,也包括延伸意义的领域,如驻外使馆,还包括在境外的飞行器和停泊在境外的船舶。领陆,是指国...[继续阅读]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本条明确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为什么国家要把保护环境规定为基本国策?首先...[继续阅读]
★本条是对环境保护基本原则的规定。依照本条规定,环境保护共有五项基本原则:...[继续阅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继续阅读]
★本条是对国家环保发展方针的规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也离不开科学技术。因此,国家将支持、鼓励、促进和提高环保科学技术确立为发展的方针,并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继续阅读]
★本条是对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的规定。...[继续阅读]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本条是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规定。...[继续阅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本条是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规定。...[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