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知识 >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 > 正文

4.3.1 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预防医学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2.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    (共 1075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立即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