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是著作权权利人追究他人法律责任以及法院认定被控侵权者法律责任的前提,而传统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在构成要件及原、被告举证责任方面都有较大差异。本文关注了近来四个影响较大的...[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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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是著作权权利人追究他人法律责任以及法院认定被控侵权者法律责任的前提,而传统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在构成要件及原、被告举证责任方面都有较大差异。本文关注了近来四个影响较大的...[继续阅读]
(一)为何转历史角度来看,从“竹简时代”、“印刷时代”到“电子时代”,每一次科技进步所产生的新媒体都会导致利益天平的失衡。网络时代的著作权纠纷从长远角度看也只是又一次的历史重演,著作权制度的变革与调整也只是对新...[继续阅读]
自2013年8月20日开始,一场以打击网络谣言为主的网络“严打”行动席卷整个中国。从8月20日到8月31日,短短12天内,数以百计的网民因“制造传播谣言”而遭处理。最先被拘留的是微博“大V”,如网络推手“秦火火”、《新快报》记者刘...[继续阅读]
各地警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为受到很多质疑,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混淆网络言论自由和罪错,网络言论追责缺乏法律依据,违背法治原则,造成对网络言论自由的过度限制。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阅读]
在我国,公安机关对网络言论的审查和责任追究普遍存在执法标准模糊,执法过于随意,对网络言论限制过多过严的情况。甚至把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为当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的错误做法也并不鲜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继续阅读]
要杜绝网民“因言获罪”、“因言受罚”,必须在完善现有互联网立法的基础上,推进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言论类案件标准的法治化,在制度设计、制度运行等方面对公安机关审查、处理网络言论的权力进行限制,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切实...[继续阅读]
2012年,两起央视新闻主播的微博言论先后成为舆论焦点——先是2012年4月9日,央视《晚间新闻》主持人赵普在其微博上发表了一则消息:“同志们:不要再吃老酸奶(固体形态)和果冻,尤其是孩子,内幕很可怕,不细说。”并强调该短信内容...[继续阅读]
记者微博与许多普通用户微博一样,由个人开设和运营,属于个人表达的媒体。那么,记者微博与大众微博有没有区别?记者微博是个人微博还是职业微博?记者微博的私人属性、组织属性和公共属性到底如何区分?现实中,当记者使用微博...[继续阅读]
记者微博既可以协助新闻工作,也可能损害记者的公信力和媒体的声誉。央视主持人微博事件的发生说明,记者微博失范现象已开始给新闻媒体声誉带来不良影响,成为媒体需要应对的一种风险。就记者微博给媒体带来的风险,中央人民...[继续阅读]
作为世界第一大通讯社,美联社在2013年5月修订发布了《美联社工作人员社交媒体使用守则》[1],制定的各条具体守则目的是把美联社“经久不衰的新闻行业理念应用到新的社交媒体领域,从而提升美联社及其每个员工在社交网络领域的...[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