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法则,指事物发展过程中固有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不同的哲学派别对规律有不同的观点。唯心主义或者否认规律的存在,把世界作为偶然现象的堆积,或者把规律说成“绝对精神”、主观意志等精神现象的运行。机械唯物主义...[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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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法则,指事物发展过程中固有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不同的哲学派别对规律有不同的观点。唯心主义或者否认规律的存在,把世界作为偶然现象的堆积,或者把规律说成“绝对精神”、主观意志等精神现象的运行。机械唯物主义...[继续阅读]
标志唯物辩证法总特征的基本范畴。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普遍联系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世界就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的事物构成的统一整体。没有绝对孤立的事物,离开联系...[继续阅读]
事物的3种表现形式。差异是表征事物相互区别和自身区别的哲学范畴,亦称差别。事物分为外在差异和内在差异。外在差异不包含同一性,差异双方互不相关,表现出诸种事物的多样性、杂多性。内在差异包含同一性,差异双方彼此相关...[继续阅读]
是揭示矛盾双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的两种内在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同一性亦称统一性,是对矛盾所固有的与斗争性相反的一切基本属性的概括,其含义如下:(1)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各以...[继续阅读]
标示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法范畴。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存在的绝对性。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人类实践和全部科学发展...[继续阅读]
是标示矛盾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的范畴。基本矛盾亦称根本矛盾,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根本性质的矛盾。基本矛盾解决了,事物的性质就发生根本变化,旧过程即让位于新过程。在复杂矛盾体系中,基本矛...[继续阅读]
标示矛盾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的范畴。主要矛盾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占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进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亦称非主要矛盾,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的...[继续阅读]
是标示矛盾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的范畴。矛盾主要方面指在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次要方面亦称非主要方面,指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中...[继续阅读]